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东河区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
生育齐抓共管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办法》的
通 知
驻区、区属各有关部门、单位,河东镇、各街道办事处:
《2008年东河区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目标管理责任书》已经签订,现将《2008年东河区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
附:2008年东河区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目标管理责任中考核评估办法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共管目标 考核评估 通知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5日印发
共印36份
2008年东河区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
共管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内蒙古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意见》精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东河区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特制定《东河区2008年相关部门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办法》,以便进行考核。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共管部门业务目标考核60分(年中、年末各30分)
公安部门
一、负责做好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和统计工作,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相关统计资料;制定和完善有关人口计生共管工作办法和措施。(2分)
1、有研究有关人口计生共管工作记录得1分。
2、有制定和完善有关人口计生共管工作措施或办法的文件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二、配合做好新生婴儿登记工作,并将当年婴儿落户情况,定期通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12分)
每月将当年婴儿落户情况,通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得12分;每缺一次减1分。
三、在办理落户手续时,对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收养的婴儿,应凭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民警调查等材料办理落户手续,每月按时将其父母户籍地、现居住地及工作单位详细情况通报区人口计生局。(13分)
1、在办理落户手续时,应严格查验《准生证》或《生殖健康服务证》,对未持《生育证》或《生殖健康服务证》的暂缓办理。对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收养的婴儿,每月按时将其父母户籍地、现居住地及工作单位详细情况通报区人口计生局,通报率100%,得12分,每缺一次减1分。
2、医院和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民警调查等材料齐全得1分,材料不全减1分。
四、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公安机关查处殴打伤害依法执行公务的计生人员的案件。(1分)
做好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统计和信息交流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公安机关查处殴打伤害依法执行公务的计生人员的案件得1分,有一例未查处减1分。
五、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对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中期和年终考核。(2分)
按照人口计划生育年度进行中期和年终考核各得1分。缺一次减1分,以本部门下发的中期和年终检查通知和原始检查汇总资料及通报为准。
工商部门
一、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优惠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和措施,以文字材料为准。(5分)
制定了优惠政策得3分,且有文字材料得2分,如果未达到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二、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药具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10分)
1、有关于加强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药具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文件得2分,有具体方案得3分,否则不得分。
2、有开展药具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活动的文字记录得3分,否则不得分。
3、有对无证经营计划生育药具网点取缔和对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具的个体工商户查处情况的记录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