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河区法律援助中心赴赤峰参加了自治区法律援助培训活动,并代表包头市做先进经验交流。
近年来,东河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开拓创新,不断进取,下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2006年,被司法部授予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先进机构称号,2007年,在自治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动中,荣获优胜达标单位称号,同时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前不久,在今年的全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活动中,东河区又成为在会上进行先进经验交流的六家法律援助中心之一。会上,东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常务主任、区“148”法律服务所主任郭焰的汇报交流材料《有效整合资源,服务弱势群体》,得到与会101家法律援助中心同行的肯定和好评。
(东河区司法局 董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