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简介
人事任免
法律法规
应急预案
政府文件
政府采购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工作报告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律法规
>
自治区级行政法规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第135号)
日期:2008-6-3 11:28:04
访问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已经2004年6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四年八日十七日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主办: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08
承办:科恩网络软件有限公司 蒙ICP备06002822号
运行管理:包头市东河区信息网络中心
最佳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0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