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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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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3、已取得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并已签订施工合同;
  4、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经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书;
  5、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组织设计);
  6、按照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了监理;
  7、取得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部门出具的监督书;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
  2、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原件);
  3、中标通知书(原件);
  4、监理合同;
  5、施工合同;
  6、监理、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7、质量监督登记书;
  8、安全监督登记书;
  9、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书(一式四份);
  1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编制人及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建设或监理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1、项目经理证(施工单位编制人及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建设或监理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押证工程完工后退还);
  1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1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14、按比例使用散装水泥合同书。
  15、民政部门出具的建筑物名称命名意见。
   工作程序:受理;审核;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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