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河 区 财 政 局
东 河 区 监 察 局 文件
东 河 区 审 计 局
包东财字[2008]035号
东河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
包头市财政、监察、审计关于开展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东河区区属各预算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包头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转发自治区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包财采[2008]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提出东河区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通知》要求,成立东河区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东河区财政局、东河区监察局、东河区审计局。
组 长:郭建祥(东河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 白 蓉(东河区财政局局长助理)
陈国辉(东河区纪检委常委、党廉室主任、东河区监察局副局长)
任丽君(审计局副局长)
具体办事机构设在东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办公室成员由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组成。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安排、布置指导和监督。
主 任: 牛景兰(财政局采购办主任)
副主任:杨晓琴(财政局监督股股长)
奥文军(审计局行政事业股股长)
韩 汝(财政局采购办副主任)
周静涛(监察局科员)
成 员: 刘玉娟、严亚文
二、重点督导
财政局、审计局和监察局三个部门组成三个督导组,分别对区本级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5月4日—26日为自查阶段,按照包头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的要求统一发放光盘。区属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对照政府采购法和2006年、2007年政府采购目录结合本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填写《政府采购单位自查自纠表》同时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如实填报,于5月28日前将自查自纠表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报送区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6月1日—7月2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
1、重点检查小组:财政局(采购办、监督股)、监察局、审计局
2、检查主要范围:
(1)、对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重点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采购人重点检查范围:各类专项支出(基建、水利、农、林、电、物资、公用设施、环境治理等等)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对采购人重点检查的范围覆盖东河区采购人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