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条件
1.离开本市到其它省市工作(或拟居住3个月以上)的本市户籍并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程序
1.外出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开具外出证明,并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批表。
2.村、居委会核定情况后加盖公章并签名后交镇、办事处计生办签名并加盖公章。审批表一式两份,镇(办)、村(居)各存一份。
必备材料
1.外出人员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情况及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流入人口如何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流入人口来到现居住地,当地村、居委会把本人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收回并验证。
2.村(居)委会验证时签署验证人姓名,并加盖验证章,填写验证时间。
3.验证时了解并填写流入人口的节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