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实施西北门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解决1500人、1640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
04——05年实施王家圪旦村、井坪三村、井坪四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解决4880人、1600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和饮用高氟水问题。
03年制订了《东河区河道管理办法》。
05年完成东河区农村安全饮水“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从2003年——2005年,完成河北村、西北门村、下古城湾村、王家圪旦村、壕赖沟村、陈户窑村六个村的村镇道路建设,道路总投资469万元,全长6.897公里,铺设路面44362平方米。
06年争取10万元抗旱经费用于补助磴口村、臭水井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07年申报郑二窑村、王大汉村、臭水井村、磴口村为包头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其中,郑二窑村被确定为包头市新农村建设10个高标准试点村之一。07年7月份,郑二窑新村作为全市新农村建设高标准试点村,接待了自治区“发展现代农牧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现场会”的现场参观,受到了自治区领导和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07年配合自治区林勘院开展了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为查清我区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及分布情况,客观地反映我区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为我区实施各项林业建设工程、更新资源档案、指导和规划天然林保护工程及森林分类经营提供科学可靠依据。
07年开展了林业发展区划三级区区划工作。
07年实施了臭水井村、磴口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4200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07年12月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卫生厅的要求,对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十一.五”规划进行了重新修订。
07年完成二道沙河河槽800米堤防、纳令沟河槽216米堤防的除险加固工程,完成西井湾河槽宁鹿大酒店段河道的拓宽工程。
历年完成的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有: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模拟飞播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2.1万亩(其中,07年完成天保工程封山育林0.5万亩),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0.2万亩。
派出所成立以来,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18起,解救过境候鸟800余只,处理违法人员300余人次,上缴罚没款40余万元,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06年被自治区林业厅和包头市森林公安局分别命名为“自治区林业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一级达标单位”和“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被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07年被公安部命名为“国家二级派出所”,被我区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今年被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文明示范窗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