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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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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东河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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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31])及《内蒙古自治区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暂行)(内卫发[2004]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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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条件: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并根据计价格[1995]98号,首次注册费每人8元,再次注册每人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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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材料:
1) 首次注册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当年并轨考试成绩单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专业(含助产士)学历证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拟执业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或副本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拟注册机关指定医院提供的6个月内健康检查证明。参加并轨考试两年内未注册者,须提交注册机关指定机构36个月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2) 再次注册
《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护士执业证书》副本;申请人身份证明;拟执业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或副本;拟注册机关指定医院提供的6个月内健康检查证明;继教考核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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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程序: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市卫生局。首次注册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再次注册在《护士执业证书》副本上加盖注册印章。

承办科室:东河区卫生局医政科
联系电话:695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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