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东河区卫生局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暂行)(内卫发[2004]120号)
3、注册条件: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并根据计价格[1995]98号,首次注册费每人8元,再次注册每人4元。
4、需提交的材料:
(1) 首次注册
①《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②当年并轨考试成绩单③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④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专业(含助产士)学历证书;⑤申请人身份证明⑥拟执业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或副本⑦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⑧拟注册机关指定医院提供的6个月内健康检查证明。⑨参加并轨考试两年内未注册者,须提交注册机关指定机构3—6个月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2) 再次注册
①《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②《护士执业证书》副本;③申请人身份证明;④拟执业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或副本;⑤拟注册机关指定医院提供的6个月内健康检查证明;⑥继教考核合格证明。
5、承办程序: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市卫生局。首次注册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再次注册在《护士执业证书》副本上加盖注册印章。
承办科室:东河区卫生局医政科
联系电话:695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