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东河区卫生局
2、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号])。
3、注册条件: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并根据内价费发[1999]95号,每人收取注册费40元。
4、需提交的材料:(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同版彩照两张;(3)《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5)申请人身份证明;(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承办程序: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卫生局,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承办科室:东河区卫生局医政科
联系电话:6959193